co催化燃燒設備適用于噴漆車間的廢氣處理,各種烘道、印鐵制罐、表面噴涂、印刷油墨、電機絕緣處理、皮鞋粘膠等烘干流水線,凈化各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(不含鹵素、重金屬類);
co催化燃燒設備適用于電子產品制造及集成電路的廢氣處理;
co催化燃燒設備適用于電線、電纜、漆包線、機械、電機、化工、儀表、自行車、摩托車、發動機、家電等行業的廢氣處理等。
催化燃燒設備廢氣污染檢查:
1、鍋爐、石化、化工等燃燒產生的廢氣檢查
(1)檢查化工、石化等企業連續產生可燃性有機廢氣是否合理的處理方法,采取回收利用或焚燒方式處理,間歇產生可燃性有機廢氣采用焚燒、吸附或組合工藝處理是否合理。
(2)檢查鍋爐燃燒設備的審驗手續及性能指標、檢查燃燒設備的運行狀況、檢查二氧化硫的控制、檢查氮氧化物的控制。
2、工藝廢氣、粉塵和惡臭污染源
(1)檢查廢氣、粉塵和惡臭排放是否符合相關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要求;
(2)檢查可燃性氣體的回收利用情況;
(3)檢查可散發有毒、有害氣體和粉塵的運輸、裝卸、貯存的環保防護措施。
3、大氣污染防治設施:除塵、脫硫、脫銷、其他氣態污染物凈化系統。